大家好,你是否想了解更多关于如何制裁邻居装修公司,墙面贴上瓷砖再砸墙怕把瓷砖震掉吗的信息?今天我们将深入探讨这个主题, 本文讨论了在墙面贴上瓷砖后,如果邻居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瓷砖的掉落是由你的装修行为造成的,你应该负责修复和赔偿,同时赔偿价款双方约定,但也不是可以漫天要价的。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可以提出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此外,文章在小区管理中,如何解决外卖和小区管理的矛盾问题。最后提醒,在非承重墙上开窗,也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更不要说承重墙的改动了,否则邻居举报后你将面临法律制裁。如下为如何制裁邻居装修公司,墙面贴上瓷砖再砸墙怕把瓷砖震掉吗的文章内容,供大家参考。

如何制裁邻居装修公司,墙面贴上瓷砖再砸墙怕把瓷砖震掉吗

1、墙面贴上瓷砖再砸墙怕把瓷砖震掉吗

会d 一、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因住宅室内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只要邻居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瓷砖的掉落是由你的装修行为造成的,你应该负责修复和赔偿。

二、赔偿价款双方约定,但也不是可以漫天要价的。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可以提出仲裁,直至提起诉讼。

三、但上述问题个人认为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律明文规定,承重墙不允许拆除,你的形为已构成了违法,如果情况属实一旦邻居举报(法律规定邻居有举报的权力),你必将面临法律制裁。按照法律规定,就是在非承重墙上开窗,也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更不用说承重墙的改动了,而你更厉害,都给拆了。

四、也许你要问,拆除承重墙的事我见得多了,为什么人家都没事,这是中国法律的特点,正所谓“民不告、官不究”。说这些事情的目的不是指责你,实际上拆除承重墙对你个人来说危害也是十分大的,因为从此你的房子便有了重大安全隐患,平时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一旦发生地震便显示出来了,因为承重墙同时也是剪力墙,其承担了地震时100%的水平荷载(框剪结构为80%)。

2、面对外卖和小区管理的矛盾,谈谈如何解决外卖最后一百米的也问题?

现在有一格一品这种外卖自提柜,具有消毒保温功能,如果安置在一些小区应该能解决这个问题,不过小区用户一般都是希望外卖送到手中的。目前一格一品在高校和办公楼比较受欢迎,小区还没有尝试。 随着城市建设中很多新兴居住小区的涌现,物业管理这一全新的社会经济和服务模式亦应运而生。对于物业管理这一新事物该如何经营和运作,我作为一名普通业主,谈谈自己的看法。

新兴小区之“新” 物新带来便利人新难题不断 新兴小区的“新”字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物新,二是人新。物新体现在新的地域、新的环境、新的房屋、新的设施、新的装修等;人新则体现在新的邻居、新的家庭(指新结婚者)、新的保安、新的维修人员、新的保洁人员等,从而也导致业主们产生了新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对于物业管理来说,物新是有利因素,因为这会减轻物业管理的负担,而人新则是一个不利因素。

业主们来自五湖四海,来自不同阶层、不同行业,有着不同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和不同的道德修养水平。“物新”给物业管理带来了便利,而“人新”却给物业管理带来了挑战。 物业管理的关键 处理好服务与管理之关系 我认为物业管理工作也无非落实在“物”和“人”两个方面。对“物”的服务管理,我们可称之为硬件管理,无非包括构筑物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治安保卫管理和社区文化管理等,有详细的说明。

而目前对“人”的服务和管理也就是软件管理,相对来说并不十分清晰和明确。就管理而言,物业公司既不是行政部门,亦不是执法机构;就服务而言,物业公司不是市政公共机构,亦不是公益事业单位。所以,在对人的软件管理中,如何协调和处理好服务与管理的关系,是很多物业公司面临的问题。我认为,在新兴小区物业管理中,软件管理要比硬件管理更为艰巨和复杂,也更能考验和衡量一个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

在物业公司的软件管理中,管理和服务是矛盾的两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光有管理没有服务,业主会认为我们花钱请了警察,使生活失去了轻松和愉快;光有服务没管理,业主会认为花钱仅请了保姆,没有人保护他们的人身财产安全,使生活失去了安定和平和。 团结公寓前一时期由于开发商和部分业主将房屋出租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致使多起扰 民事件发生,甚至有些公司人员违法经营,进而引起严重的治安问题。

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协助物业公司加强了软件管理,及时遏止了这一不正之风。同时,业主委员会会同物业公司对于一些道德修养不高、在小区内为所欲为、公然打骂保安人员、拒不遵守小区规章制度、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的业主给予了严厉的制裁。如何做好“人”的工作,我想用八个字来概括:“刚柔相济,软硬兼施”。 软件管理的宗旨 刚柔相济软硬兼施 常言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对世界、对国家是如此,对社区和家庭亦是如此。对大多数遵纪守法的业主,物业管理的宗旨应是“柔”和“软”,以最大的热忱和爱心向他们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和无微不至的关怀,使他们因高标准的服务水准而生活得更加幸福和愉快。而对于那些任意违法乱纪、极端自私自利的极少数业主,我们的宗旨就应是“刚”和“硬”。歪风邪气不打下去,法治和正气就树立不起来。 目前,许多物业管理在对人的工作中出现了两种极端。

一是某些小区物业保安人员不能善待业主,打骂业主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种是某些物业公司面对违法乱纪的业主过于软弱、过于迁就和纵容。这两种极端都会对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极大的伤害,其原因就是不懂得如何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 我深切地体会到物业管理工作在新兴小区的建设中是何等重要,它在完善小区物质基础的同时,也在净化着人们的灵魂。

如果我们通过良好的物业管理,使很多业主的精神面貌、道德水准、个人修养得到极大的提高,让他们成为物质和精神的双料富人,那谁又能说,我们从事的工作不是一项神圣而崇高的事业呢?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确实有蛮多小区戴着有色眼镜,就是不让你进,你也没办法,需要三方一起沟通吧我觉得,可以理解和尊重,

小区是为了安全才这样做的,出发点都是对的,没毛病,你也希望你的小区只有你小区的人在里面把,不然你会发现到处都是广告,小区环境也脏乱差,这个是绝对的,反而阻止的小区相对来说会干净清爽很多。

配送小哥也希望到客户手中,这样他会更安心,免得投诉没送到餐,他们也很辛苦。

收餐员也就是购买者也需要互相理解,我们一直宅在家里,出去一下也是有好处的你说是不是,看个人格局吧

3、九月一号前广告属于违法吗

本来坚持播放1分钟或更长时间讨厌的广告是不道德的,但国家没有这样的法律来制裁他们。我建议,应当限制广告时间不超过20秒,否则就算违法。这需要更多的网友。。。 装饰公司规定的时间一般都是正常的上下班时间,不会在装修时打扰到邻居休息,严格来说都是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正常上下班的!

4、公共场所吸烟,会被法律制裁么

法律支持损害赔偿。

如果确实是因为某人吸烟损害了你的健康,你可以上诉,请求具体某个人赔偿你的损失。

要求你能够提出证据证明,吸烟与你的身体损害有直接因果关系。

如果只是因为吸收了二手烟,而要求起诉吸烟者,恐怕现在还没有这样的法律。 前一个问题,我自己认为是室外的场景,在外的移动场景,同时可以收起的装饰表示是室外的哈。

针对这一问题,那的确不是,公共场所是供公众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但他也要有一定的环境标准的及场地的要求。 一般不会,中国不承认自由心证的证据规则,因此对于吸烟对二手烟民的损害事实一般难以认定,所以即使上诉法院也会因为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5月17日一个妇女在自己家院子吸烟被邻居起诉的案件进入审理阶段,以保护我们这些深受二手烟危害的人,也包括你们自己的健康权不受到烟草烟雾的损害

在美国,原告方代理律师认为,该妇女吸烟是合法的,但也不应为此而损害邻居们的健康权,因为邻居们的健康权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为此我向你道歉我想揍你一顿,因为在意大利,有二手烟民通过起诉烟民获得了八百万元的赔偿,但他的身体所受到的伤害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按照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我们国家应该在2024年之前实施面向所有公共场所的禁烟令

5、谁知道北京二手房装修都要注意什么呢?能教我一下吗?

以前有了解过呢!相对于新房装修来说,二手房装修、旧房装修、老房装修更是一个系统工程,无论在设计和施工上等等环节都有不小的差别。如果想

要做到最好的利用二手房装修的话,的确是一门“学问”。接下来就详细的给大家讲讲!

第一、要做整体规划

这个规划设计很重要,避免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再走一些弯路。

一般在改造前,业主需要明确是要局部改造,还是全部改造?比如房屋中原来的一些布局业主能接受;或者由于预算等等问题,业主只做一些局部的改造:例如给配水、局部造型之类的。还有一种做法是推翻以前的方案,彻底的把该拆的全部拆了,重头开始做。

第二、勿动承重墙

私拆承重墙不但有严重的危险隐患,而且也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承重墙是房屋的承重主体,一旦出现问题,不但经济上受到损失,还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注意可拆除和改造的墙体,哪些是可拆的,哪些是不可拆的。所以拆除前先征询一下物业,因为物业会有房子的一些结构图纸。

在没有图纸的情况下,有门,有外墙这些墙尽量不要拆;而且拿尺子一量墙比较厚的肯定是承重墙;卧室的这些墙肯定是承重墙这些拆不了的。所以在拆墙之前一定要搞清楚什么是承重墙,什么是非承重墙。

第三、是装修资金预算

严格的控制预算,基本上按照预算来做就没有大的问题了。很多人家装完了之后,有90%的人都会超预算。这个太普遍了。装修之前一定要给自己做一个详细的计算。而且在购买东西的时候一定要理智消费。因为很多人在买材料的时候,经常无法控制不知不觉就会买贵了。

控制预算超额的关键就在于装修之前必须做很强的预算。包括一把锁子多少钱都要做出来,然后在买的时候要严格按照标准去买。还要在预算中给自己留一定的余地:要超多少钱,只要觉得满意了可以从多余的钱里头再来扣,这样做理智的消费。

最后还要友情提示一下!~闭水试验是必须做的呢!方法是:堵住地漏,在洗手间放5CM的水,观察24小时,然后到楼下邻居家检查,如果没有漏水现象,证明防水处理做的很好;如果漏水的话,必须请物业重新做防水处理,做完防水处理后,要等地面完全干透,再帖瓷砖,否则地面会开裂。仅供参考!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6、起诉离婚女方损坏房屋,房子是男方婚前的,装修是婚后半年男方出钱装的,女方是什么行为?

该问题中,女方的行为明显属于损毁男方的婚前财产。男方可以将女方的行为,作为证据提供给法院。男方可以起诉要求女方赔偿。另外,女方将自己赚的钱拿回娘家,其行为明显是转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另外,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如果婚后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的书面约定,婚后双方的一切合法收入,原则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不能证明婚后装璜使用的是个人的婚前财产,则婚后的装璜,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故意毁坏夫妻共同财物,仍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但在处理家庭矛盾纠纷时,应当坚持慎重的原则,以调解为主。

一、可以调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 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毁坏财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故意毁坏财物最低刑事立案标准5千元,各地标准不一,多为1万元以上。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属于恶意转移财产 根据你提供的现有消息,仅说要起诉离婚,但法院判决你们离婚没有不得而知。根据现有信息,说明如下:

1、如果仅仅是起诉离婚,在诉讼阶段当中,你说女方损坏房屋,女方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有什么责任。你们双方本身就有家庭矛盾,否则不可能提起离婚,在争吵过程中激愤之下打打砸砸我觉得很正常。另外,即使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是你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自动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女方对房屋也是有居住的权利的 根据你提供的现有消息,仅说要起诉离婚,但法院判决你们离婚没有不得而知。根据现有信息,说明如下:

1、如果仅仅是起诉离婚,在诉讼阶段当中,你说女方损坏房屋,女方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有什么责任。你们双方本身就有家庭矛盾,否则不可能提起离婚,在争吵过程中激愤之下打打砸砸我觉得很正常。另外,即使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是你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自动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女方对房屋也是有居住的权利的。如果女方仅仅是损坏墙面、地板倒没什么,如果是砸墙面,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则会危及邻居的生命安全,是对他人权利的侵害,你可以找邻居一起制止她,必要情况下寻求公安的帮助。

2、如果已经判决你们双方离婚,房子归你了。婚前因对方的破坏行为造成房屋价值贬损较为严重,你此时可以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女方赔偿。

7、离婚的财产处理

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有关法律条文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35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31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8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9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最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1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1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15、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2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22、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你的问题介绍的不是很清楚,两个女儿的年龄没有说,如果年满十八周岁,自然不要紧,十岁以上如果诉讼离婚在抚养问题上也会征询两个女儿的意见。另外,你说妈妈有赌博情况,这样属于法定的恶习,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只要诉讼离婚不会让母亲养,再者,你母亲没有稳定的工作,也不利于培养教育两个孩子,当然这是两个女儿未满十八岁的前提下,如果已满十八岁,你们独立生活后应该赡养你们的母亲。

至于债务,其实理论上法律是不保护非法债务的,但是你说赌博这个很难界定,我相信就算是打麻将写下的欠条,也不会说是xxx赌博输的。所以,这份债务一般还是要偿还的,而且 除非能够证明这个是你妈妈自己借的,而且债主承认,否则会算夫妻共同债务,你们也要偿还。毕竟,你妈妈是家庭的一份子,你们生活了那么久,是要相互帮助的,即使他犯了错误,血也浓于水。至于屋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收入一般都属于),理论上你妈妈是可以分得的,建议你们可以约定离婚,屋子给你妈妈,然后他的债务也由自己偿还(注意,此处只有内部效应,就是债主找你们要可能你们也要承担,但是你最后可以找你妈妈追偿)。最后,退一步,婚姻法是为了家庭和社会和谐的,你妈妈虽然有错,但是是弱势方,没有稳定的工作,如果诉讼离婚是会酌情多分一点财产(相对而言,毕竟他有过错)。所以我建议如果真的不行 还是协议离婚的号 法院会征求两个女儿的意见,那作为女儿的岁数也是够大了,父亲可以不用分担

由不抚养的一方承担抚养费,如果你们想跟爸爸,计算至18周岁

也可以用共同财产中的房子作为折算

有些事实,要是离婚,而且占的影响比重很大,但母亲又是过错方,所以可能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房产,那基本上就是跟爸爸了

根据你们描述的情况,部分抵偿对你们的抚养费

其中赌债等,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在举证明确的情况下,又需要支付你们的抚养费,属于实际的不是为了家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务,是可以归属于母亲个人债务的看楼主在这里提问 男方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对女方实施的家庭暴力应当如何取证?

伤情严重的,医院开的病历诊断证明,去做法医鉴定,【你要知道,证据效力如果是赋予公权利的证明效力增加可信度,】 如果暴力已经达到涉及刑事案件的是不仅仅为民诉案件的,当然经法医认定是有权威性的,有证明力的如果是平时琐碎的心理压力,漫骂侮辱,经常性给对方造成心理压力的,这个的证明方式只能人证,【邻居、居委会、街道办】亲戚都可以,当然证人可以是有利害关系人,自己家同住的亲戚或者孩子都是可以的,不影响效力,能正确表达清楚意识的,孩子也是允许做证人的,只要不超越他认识意识范围内即可,如果是经常性的轻伤,也就是小伤,不会去医院诊断,也就没有医疗证明的,这些也只能是人证,也许在动手的时候没有人看到,或者根本没有争吵只是关起房门在家闷着打,这样的情况,只有一个下下策,就是,预备一个录音或者录象设备,无法预知的情况下录下暴力事实过程,虽然我知道这样是自找打挨,但是,无论如何动手本身就是不对,即使女方有相互争执,有语言激烈行为也是无过错,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争吵时的语言是可以引起对方暴力实施的理由的!!女方向法院提交诉讼,财产应当如何分割?

申请诉讼时,请明确写明诉讼请求,因为一但你在民事状内忘记写上你申请的事由,一旦审理结束就不能在以同一事实理由新加诉讼请求事由。写清楚 金钱物质包括精神赔偿,婚后财产属于双方共有,所以申请时,记得写清楚要求,比如全部财产,可以包括财产以外的精神赔偿,也就是说,除了财产以外,你可以附带申请精神赔偿,这些赔偿当然是在你们2人财产之外他另行支付的~!你的诉讼申请内容是无须有任何法律条文支持的,你的申请永远可以超越民法条文规定,某些权利也许是民法没有条文规定的,但是不影响你的申请,比如曾经有客人在用餐时被玻璃割破嘴巴,诉讼要求赔偿接吻权的,当然这个权利民法是没有的,但是不影响你的申请,也就是说把你的要求请求都写明确,具体,即可了,法院会依照规定判处, 原则是,照顾无过错方,过错方理应赔偿,但是感情婚姻案件这个事情,很难说,我只希望圆满解决,毕竟婚姻是自己的事情,别人积极帮忙捏了一把汗,到最后2个人不离了,浪费时间浪费精力的,请考虑清楚在决定,不要拿诉讼费开玩笑,因为撤诉后,诉讼费用只减半,【交纳的费用是按照你申请财产分割的比例收取】!并且撤诉后,半年内不可以以同一事实理由在申请的,明白吗,珍惜你的权利

8、南君明珠房屋质量怎样

你好,以下是一个网友的吐槽作为参考

现在是TMD什么世道啊!!gov 和 房地产开发商 都快把老百姓给逼疯了!

我2024年底在合肥经济开发区买的一套房子,是诚成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的 南郡明珠小区。买房子时承诺户口是合肥的,结果买到手后,却无法办户口!!为啥呢?慢慢听我道来。

我们小区各个业主的房产证确实都下来了,但是身在经济开发区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却是合肥市庐阳区的!(gov的那些人在干嘛?他们怎么可能让这些事情发生?吃了开发商的东西嘴软,拿了开发商的东西手短了?!)。想去办户口,却被告知:上面发的通知,不准给我们小区的办理户口!后来一问才知道,是开发商原来从肥西县(与合肥接壤,属于合肥地区)买的这块地,现在要想并入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就得缴纳1000多万的什么土地差价。毕竟从县级土地升到市级土地嘛。开发商会交吗?那些黑了心满眼都是钱的人会交吗??肯定不会啦~人家不仅不交钱,还继续盖楼,盖了继续往外卖,又有一批批的人被骗!!而这时gov在干嘛?你们在干嘛?老子成天交这税那税的就是养你们这帮吃里扒外的闲人的吗?你们吃我们的喝我们的,却这么不作为!却和那帮黑心的东西勾结在一起?!!你们就这么对待你们的衣食父母的吗?他们不交清什么差价你们就不去用什么手段去制裁他们吗?至少也不能再继续卖房子盖房子!否则对他们没有任何影响,他们卖完房子走人了,苦的是谁?苦的是你们的衣食父母!

还有当地电视台的,我们找过什么第一时间,新闻频道,等等,有的来都没有来,更有些是来了,采访了,我们给出证据什么的了。结果却没有音讯了!什么原因?有邻居看到开发商请他们去吃饭,大家其乐融融 ,一片和谐景象!!

现在倒好,开发商不交钱房子照样卖;媒体没音讯,被开发商和谐了;gov不催促不惩罚,也不给我们办理户口!这是在干嘛?拿我们老百姓当皮球踢啊!合肥市gov,你们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吗??开发商,你们挣到了昧心钱,早晚遭报应!!

发泄下心中不满,希望人间有公道! 不明白啊 = =!

9、如何营造和谐的物业管理氛围

所有物业相关方一致抛弃一切对于利益的追求,绝对和谐就显现了。但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而若是说相对和谐,还是有实现的可能。在开发商和业主两方不能妥协的绝对情况下,只有看物业公司如何进行运作了,也就是说,如果物业公司若贯彻一套相对理想的管理决策,相对和谐有望实现。 随着城市建设中很多新兴居住小区的涌现,物业管理这一全新的社会经济和服务模式亦应运而生。对于物业管理这一新事物该如何经营和运作,我作为一名普通业主,谈谈自己的看法。

新兴小区之“新” 物新带来便利人新难题不断 新兴小区的“新”字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物新,二是人新。物新体现在新的地域、新的环境、新的房屋、新的设施、新的装修等;人新则体现在新的邻居、新的家庭(指新结婚者)、新的保安、新的维修人员、新的保洁人员等,从而也导致业主们产生了新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对于物业管理来说,物新是有利因素,因为这会减轻物业管理的负担,而人新则是一个不利因素。

业主们来自五湖四海,来自不同阶层、不同行业,有着不同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和不同的道德修养水平。“物新”给物业管理带来了便利,而“人新”却给物业管理带来了挑战。 物业管理的关键 处理好服务与管理之关系 我认为物业管理工作也无非落实在“物”和“人”两个方面。对“物”的服务管理,我们可称之为硬件管理,无非包括构筑物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治安保卫管理和社区文化管理等,有详细的说明。

而目前对“人”的服务和管理也就是软件管理,相对来说并不十分清晰和明确。就管理而言,物业公司既不是行政部门,亦不是执法机构;就服务而言,物业公司不是市政公共机构,亦不是公益事业单位。所以,在对人的软件管理中,如何协调和处理好服务与管理的关系,是很多物业公司面临的问题。我认为,在新兴小区物业管理中,软件管理要比硬件管理更为艰巨和复杂,也更能考验和衡量一个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

在物业公司的软件管理中,管理和服务是矛盾的两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光有管理没有服务,业主会认为我们花钱请了警察,使生活失去了轻松和愉快;光有服务没管理,业主会认为花钱仅请了保姆,没有人保护他们的人身财产安全,使生活失去了安定和平和。 团结公寓前一时期由于开发商和部分业主将房屋出租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致使多起扰 民事件发生,甚至有些公司人员违法经营,进而引起严重的治安问题。

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协助物业公司加强了软件管理,及时遏止了这一不正之风。同时,业主委员会会同物业公司对于一些道德修养不高、在小区内为所欲为、公然打骂保安人员、拒不遵守小区规章制度、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的业主给予了严厉的制裁。如何做好“人”的工作,我想用八个字来概括:“刚柔相济,软硬兼施”。 软件管理的宗旨 刚柔相济软硬兼施 常言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对世界、对国家是如此,对社区和家庭亦是如此。对大多数遵纪守法的业主,物业管理的宗旨应是“柔”和“软”,以最大的热忱和爱心向他们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和无微不至的关怀,使他们因高标准的服务水准而生活得更加幸福和愉快。而对于那些任意违法乱纪、极端自私自利的极少数业主,我们的宗旨就应是“刚”和“硬”。歪风邪气不打下去,法治和正气就树立不起来。 目前,许多物业管理在对人的工作中出现了两种极端。

一是某些小区物业保安人员不能善待业主,打骂业主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种是某些物业公司面对违法乱纪的业主过于软弱、过于迁就和纵容。这两种极端都会对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极大的伤害,其原因就是不懂得如何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 我深切地体会到物业管理工作在新兴小区的建设中是何等重要,它在完善小区物质基础的同时,也在净化着人们的灵魂。

如果我们通过良好的物业管理,使很多业主的精神面貌、道德水准、个人修养得到极大的提高,让他们成为物质和精神的双料富人,那谁又能说,我们从事的工作不是一项神圣而崇高的事业呢?

10、我家邻居家有个偏门对着我家地里,种地要留路给人家走吗?

既然邻居就互相商量,和气生财。 留吧,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远亲不如近邻呢 家长说她觉得我恶心朋友 农村在93年以后进行过土地承包权的确权,80年代的土地互换应该在确权之前,很难得到法律制裁。 原来有路就让他过,原来没有路就不必要让他修路的,关系好愿意让那就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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