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装公司的安全施工规范是什么?

一、 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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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防火

1、禁上在工场内生火、吸烟。应在明显处张贴“禁止烟警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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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防水

1、建议装修材料在堆放时垫高20-30cm。使其与地面脱离。

2、小心用水,特别是在排水系统没有做好之前。工人在工场内洗澡的,要向其再三嘱咐

四、防危

1、装修材料放置妥当,尖角物品要适当预保护,防止碰撞受伤。

2、小金属配件要放置妥当,犹其是钉子。废置木板上钉有钉子的,要及时打弯压平。

五、 防电

1、 电线排座不宜在地上乱走,更不宜在其上面碾压。

2、 电线管道禁止在积水中通过,以免发生漏电时造成人身伤害。

六、防化

1、 小心放置各种化工材料,并采取一定的隔断措施。

2、 施工时,不应太大量施工,保持一定的限度。以免空气中含有大量有毒物质而造成中毒、爆炸等意外。

家装公司的安全施工规范是什么?

2、套房水电装修规范

一、排水工程

给排水工程包括管道附件和各类水嘴、角阀、给水配件的安装、室内排水工程等。

基本要求:

1、进场必须先测弹水平线,检查原有水管是否畅通;

2、原进户电源(电表容量、进线线经大小)、电话线、宽带信息网能是否调整;

3、现场核对家用电器、灯具开关及卫生洁具位置与图纸是否相符或遗漏,如不符时应该按实际情况调整;

4、除设计注明外,冷热水管均采用钢塑管,主管统一为Ф20mm,分管为Ф16mm;安装前应检查管道是否畅通;

5、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管、地漏及座便器等的废、污排水性质和位置。(特殊情况除外)排水管必须有有点存水弯,以防臭气上排;

6、钢管全部采用螺纹连接,并用麻丝、厚漆或生料带衬口,管道验收应符合压;=0。6Mpa;稳压“20分钟管内压下降<;=0。5Mpa为标准;下水管竣工后一律临时封口,以防杂务阻塞;

7、管道安装应 到横平竖直,铺设牢固,PVC下水管必须胶粘严密,坡度符合35/1000要求;

8、管道安装不得靠近电源,并在电线管下面,交叉时需用过桥弯过度,水管与燃气管的间距应该不小于50mm;

9、通往阳台的水管必须加装阀门,中间尽量避免接头;

10、冷热水管外露头子间距必须根据龙头实际尺寸而决定。两只头子(明装头子心必须用镀锌式样管加长30mm套管,确保以后三角阀安装并行)必须在同一水平线上;外露头子凸出抹灰而应不小于10-15mm,并用水泥砂浆固定,热水管理入墙身深度应保证管外有15mm以上的水泥砂浆保护层,以免受热釉而裂开(特殊情况除外)。长距离热水管须用保温材料处理。

11、外露头子常规高度(均为净尺寸)

淋浴 1000mm 淋浴房 1000mm 浴缸 650mm 洗脸盆(台下式) 500mm

厨房水池 600mm 洗脸盆(台下式) 600mm 洗衣机 机高+200mm

热水器 (1200-1600mm) (或现场决定)

12、前期工程完工时须安装工地临时用水龙头1-2只(以低龙头为佳期),并提供后期所需材料清单(规格、数量、种类)以便于客户自行安排时间选购。

13、卫生洁具安装必须牢固,不得松动,排水畅通,各处连接密封无渗漏;安装完毕后盛水2小时,自行用目测和手感法检查一遍;

14、座便器安装必须用油石灰或硅硐胶、黄油卷连接密封,严禁用水泥砂浆固定,水池下水,浴缸排水必须用硬管连接;

15、所有卫生洁具及其配件安装前及安装完毕均应检查一遍,查看有无损坏,工程安装完毕应对所有用水洁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电气工程

基本要求:

电器产品材料必须符合产品标准和安全标准的要求,电气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1、每户设置的配电箱尺寸,必须根据实际所需空开而定;每户均必须设置总开(两极)+漏电保护器(所需位置为4个单片数,断路器空开为合格产品),严格按图分设各路空开及布线,并标明空开各使用旧路。配电箱安装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连接;

2、与房东确定开关、插座品牌,核实是否门铃、门灯电源,校对图纸跟现场是否相符,不符时经客户同意应机应调整交签字;

3、电器布线均采用中策BV单股铜线,接地线为BBR软铜线,穿PVC暗埋设(空心楼板,现浇屋面板除外)走向为横平竖直,沿平顶墙角走,无吊顶但有80mm膏阴角线时限走Ф20m

m、Ф15mm各一根,禁止地面放管走线;严格按图布线(照明主干线为2。5mm2,支线为1。5mm2)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均用新线,旧线在验收时交付房东。禁止电线直接埋入灰层(遇泥凝土时采用BVV护套线);

4、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得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同类照明的几个同路可穿入用一根管内,但管内导线总数不得多于8根;

5、电话线、电视线、电脑线的进户线均不得移动或封闭,严禁弱电线与导线安装在同一根管道中(包括穿越开关、插座暗盒和其用暗盒),管线均从地面墙角直;

6、严禁随意改动煤气管道及表头位置,导线管与煤气管间距同一平面不得小于100mm,不同平面不得小于50mm,电器插座开关与煤气管间距不小于150mm;

7、线盒内预留导线长度为150mm,平顶预留线必须标明标签,接线为相线进开关,零线进灯头,零线进灯头,面对插座时为左零右相接地上;开关插座安装必须牢固、位置正确,紧贴墙面。同一室内,盒内在同一水平线上;

8、开关、插座常规高度(以老地坪计算),安装时必须以水平线为统一标准。

类型 普通 分体

空调 立式

空调 房间

电视机 脱派

油烟机 床头灯插 厨房各插 特殊插座、开关

插座

高度 300mm 2200mm 300mm 700mm 2200mm(中偏1500mm) 600mm 1100mm 按图纸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开关高度 1300mm

9、前期工程守工时,每只房间安装临照明灯一盏,插座一只,安装好配电箱及保护开关并接通全部电源,绘好电线,管道走向图。并提供后期材料清单(规格、品牌、数量、种类),便于房东自行安排时间选购;

10、灯具、水暖及厨卫五金配电,防雾镜(普通镜子由木工安装)进场后应检查一遍,查看有否损坏。

11、严禁带电作业(特殊情况需带电作业时要有一人在场)。工程安装完毕应对所有灯具、电器、插座、开关、电表断通电试验检查,并在配电箱上准确标明其位置,并按顺序排列。

12、绘好的照明、插座、弱电图、管道在隐蔽工程验收时,经客户签字认可后,配合设计人员打印成图,交工程部、客户一份(低稿留档);

13、工班长必须在现场作业,验收时在场,前期和后期工程完工时均应做好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14、油漆进场前,应对所布强电、弱电进行一次全面复检;

(1)横平竖直。使用专用中财pvc阻燃型电线管,线管在线槽中必须固定,线盒与线管相接时应使用锁母,直管每隔80公分使用一个管卡,拐角处每隔20公分使用一个管卡。

2) 插座在墙的上部,在墙面垂直向上开槽,至墙的顶部安装装饰角线的安装线内,如果是在墙的下部,垂直向下开槽至安装踢脚板的底部,开槽深度应一致,槽线及顶直应先在墙面弹出控制线后,再用切割机切割墙面,用机器开槽。

3) 使用中财pvc管,在弯管时用弹簧现弯,不得使用90度弯头及三通(在这一点上目前我们基本没有出现这一类情况),线路安装时必须加护线套管,采用胶粘进行连接,套管边接应紧密。平直。平顺。直角拐角处应将角内侧切开,切口一侧切圆弧形接口后,折弯安装。

4) 管道绞牙深度适中,无毛刺。管道连接处用生料带缠5-6圈,管道绞牙数为5牙-6牙,直到拧紧接头,不允许烂牙接进管中。

5) 导线装入套管后,应使用导线固定工具,先固定在墙面及墙内后,再抹灰隐蔽。

6) 严禁线管直接铺设在复合板下面,(在这一点上我们目前没有做的很好,以后我们会和客户交流好,复合地板一定要进行开槽处理。)在实木地板下的线管必须有加固措施。

7) 严禁线管铺设在厨房。卫生间地面上,防止水渗入线管内。(在卫生间的地面上不能有任何的线管,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要加强处理。)

8) 穿入线管的导线不应大于线管的孔面积40%,管内导线不得有接头,不同用途的导线严禁混穿于一根线管内。

9) 导线进入线盒必须保证留有一定的长度,留有10~15厘米,音响留100厘米,穿软管以便进行开关。插座的安装维修。

10) 装水管距离墙面应为1。5公分,左热右冷,间距15公分中。

11) 电线与水管平行距不应小于30公分,交叉。过桥距不应小于10公分。

12) 电线点与点不能有接头,吊顶内的暗线必须有阻燃管保护。

13) 水电验收合格后,方可粉平线槽,墙槽应用1:3水泥砂浆填补密实(应分两次粉平墙面。)

套房水电装修规范

3、上海市室内装修安全质量检测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保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指居民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对居住的房屋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设活动。

第三条 凡对家庭居室进行装饰装修和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是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主管部门。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所管辖范围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管理,业务上受市建管办领导。

第五条 进行简易装饰装修的,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产权单位或者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登记备案。

第六条 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者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外,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审定合格的,由

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发给《房屋装饰装修核准书》。

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第七条 凡在本市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凡未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八条 未取得《房屋装饰装修核准书》或者超越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方案审定范围私自进行拆、改结构的施工,一经发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产权单位或者物业管理企业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条 申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20万元;

(三)配备相应的工程预算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包括结构工程技术人员)、设计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及固定的施工队伍。

第十条 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协助市建设委员会,受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审批推荐工作。

第十一条 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企业中的从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人员,应当持有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技能等级证书。

凡未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应当到有关部门认可的技能培训点参加统一培训和考核,取得技能等级证书后,方可从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作。

第十二条 从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

(二)施工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三)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安全;

(四)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五)不得冒用其他企业的名称和商标;

(六)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的权益;

(七)国家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 从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单位应当按月填写单项工程汇总表,并报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申报的单项工程汇总表,会同同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工程质量现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通知施工单位。

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日常管理工作的实际,对从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单位进行年度考评,年度考评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升降的依据。

第十五条 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协同各区、县建筑市场管理所开展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创优评优活动。

第十六条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交易市场,为开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活动的交易及装饰装修材料的营销提供场所。

第十七条 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标准,应当按照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约定的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以及市建设委员会制定的其它地方性标准规定的关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施工标准、材料标准、验收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除自行装饰装修外,居民对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选择并委托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

第十九条 因工程质量引发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以下统称委托人)与接受委托的施工单位(以下统称被委托人)双方纠纷的,可向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委托各区、县房屋质量检测站进行技术鉴定,并按照规定支付费用。

第二十条 实行委托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应当遵循诚实、平等、公平、自愿原则,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二)家庭装饰装修的间数、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材料标准、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

(四)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五)装饰工程价格及支付的方式、时间;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八)合同的生效方式;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一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单位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减轻或者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相邻居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

夜间10时至次日7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第二十三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者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第二十五条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过程中或者装饰装修后使用不当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被委托人的责任,由委托人直接追究被委托人的责任,并由被委托人承担修复和赔偿。

第二十六条 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发生纠纷,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市建设委员会或者市建管办按照《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 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活动的,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规定室内装修空气质量检测的标准有两个:

gb50325-2024

gb18883-2024

以上回答:北京大元环境检测技术研究中心,谢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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