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各位亲爱的家人们,你想省钱省心做装修吗?今天装百科小编和你一起来聊一聊一个特别的话题:装修如何界定转包分包,如何区分内部承包还是挂靠,转包,违法分包, 本文主要介绍了如何区分内部承包、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其中,内部承包要求承包人与企业有劳动关系,且有内部承包协议;转包是指总包人或分包人将承包的工程再次承包给下家;违法分包是指总包人将不能分包的工程转包给下家;挂靠又称借用资质,指借用有资质的人与发包人或总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与转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借用资质的人提前介入前面合同的洽谈,以及履行中被借用的人只收取管理费,不承担盈亏的风险。可以综合分析判断建筑安装工程中的转包和分包转包是非法的,是国家所禁止的,而分包和转包则有不同点,分包是合法的,而转包是非法的。如下为装修如何界定转包分包,如何区分内部承包还是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文章内容,供大家参考。

装修如何界定转包分包,如何区分内部承包还是挂靠,转包,违法分包

1、如何区分内部承包还是挂靠,转包,违法分包

先说内部承包,这要求承包人与企业有劳动关系,且有内部承包协议;转包是指总包人或分包人将承包的工程再次承包给下家;违法分包就是总包人将不能分包的工程转包给下家;挂靠又叫借用资质。指借用有资质的人与发包人或总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与转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借用资质的人提前介入前面合同的洽谈,以及履行中被借用的人只收取管理费,不承担盈亏的风险。

如何区分建设工程内部承包还是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可根据以下情形综合分析判断:施工合同约定的建筑单位与现场施工方之间有无产权关系、有无统一的财务管理;施工合同约定的建筑单位与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或其他现场实际施工人员之间有无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关系以及社会保险关系。

一、浙江省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三条: 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不能认定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而应认定为借用资质情形,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一)实际施工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二)实际施工人以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职工队或者项目部等形式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但与建筑施工企业之间没有产权联系,没有统一的财物管理,没有规范的人事任免、调动或聘用手续;

(三)实际施工人自筹资金,自行组织施工,建筑施工企业只收取管理费,不参与工程施工、管理,不承担技术、质量和经济责任。 《山东省高级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

第八条:根据合同法保护和鼓励交易的立法精神,一般不轻易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特殊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2)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以内部联营、挂靠等方式承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以及分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应依法认定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二、江苏南通中院《关于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外从事商事行为引发纠纷责任认定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8、区分是行政隶属关系还是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关系,可根据以下情形综合分析判断:施工合同约定的建筑单位与现场施工方之间有无产权关系、有无统一的财务管理;施工合同约定的建筑单位与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或其他现场实际施工人员之间有无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关系以及社会保险关系。

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即通常所称的“挂靠”):

(一)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三)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四)有资质的建筑企业通过其他违法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情形。

第五条 承包人之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意见第四条规定的“挂靠”:

(一) 相互间无资产产权联系,即没有以股份等方式划转资产的;

(二)无统一的财务管理,各自实行或者变相实行独立核算的;

(三)无符合规定要求的人事任免、调动和聘用手续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如何区分建筑安装工程中的转包和分包

转包是非法的,是国家所禁止的,它是指将所有工程全部交由其他单位完成;分包指将一部分专业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分包只要具备合法条件就是允许的:比如资质符合条件、并不得再分包等。

你所讲的将单项工程中的专业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是分包。

可能说的不完全,还得靠你自己实践,机器或人工在挖的时候你就在边测量,然后告诉他们挖多少!一点点控制的啦!

3:基础放线那就按照你的施工图,基础配筋图,用卷尺测量好,里面的每个单间的划分就依据设计图纸了!

2:开挖基槽无非就分机挖和人工挖了,一般机挖肯定不能很标准地达到你要的标高,所以还得人工控制,然后用石灰线标记上,然后用墨斗作好标记,控制标高就是测量人员的事情了啊,你要想学的话,你就得回使用经纬仪了甲方肯定有一个基准点给你们,然后你根据整体规划图,根据基准点确定你的建筑物的位置

我来告诉你: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转包,是指承包者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他的施工单位的行为,但从其中赚取价差。分包和转包的不同点在于,分包工程的总承包人参与施工并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主要部分,而转包工程的总承包人不参与施工。二者的共同点是,分包和转包单位都不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而直接与总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转包是非法的。

补充:你补充的情况对于发包方来说叫(另外)发包,不叫转包;但如果与那个较大的承包方承担的工程形成交叉或需要提供配合,可以计取总包服务费,也和转包没有关系。

3、如何区分违法转包和合法分包?

按照《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凡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是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违法的转包行为。按照《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合法分包应具备四个条件:(1)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2)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3)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4)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凡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定为违法分包。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把好分包认可关。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建设单位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承包单位提出分包要求时不予认可。建设单位发现承包单位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有权要求其改正,并应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建设单位一般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单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指定的,须征得承包单位的同意。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什么叫工程转包?什么工程分包?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转包是对整体而言的,就是整个工程都转给了别人来做;

分包是对某一特定范围而言,把整个工程的一部分或者把整个工程分成若干部份转给别人来做,二者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分部工程是建筑工程的组成部分,比如:基础分部、主体分部、装饰分部等。专业分包工程是相对总包工程而言。指独立分包的工程。比如电梯、外墙幕墙工程等。

5、如何区分违法转包和合法分包?

非法转包: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

分包:指已经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或总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的一部分交给第三人(即分包人)完成。

转包与分包是两个既有相似又有区别的概念。其中相同之处在于,二者都是由第三人完成应由自己完成的建设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

区别则主要表现在:

1、在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分包行为,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则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为法律所允许的,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法律依据见《合同法》第272条、《招标投标法》第48条、《建筑法》第24条的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即:合法分包应具备四个条件:(1)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2)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3)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4)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凡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定为违法转包。

按照《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凡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是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违法的转包行为。按照《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合法分包应具备四个条件:(1)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2)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3)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4)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凡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定为违法分包。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把好分包认可关。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建设单位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承包单位提出分包要求时不予认可。建设单位发现承包单位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有权要求其改正,并应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建设单位一般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单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指定的,须征得承包单位的同意。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一、凡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

,无论是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违法的转包行为

二、合法分包应具备四个条件:(1)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2)分包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3)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4)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凡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定为违法分包。

6、如何区分劳务分包与转包,违法分包

只能和你简单说一下,毕竟法律条纹比较复杂,违法分包分为几种,一种就是将关键部分分包给他人,自己不做,还有一种就是把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做。转包自然就是全部给别人做,现场没有自己的管理人员。劳务分包相对专业承包好一点,基本没有资质限制,而且无需向甲方说明并让其同意

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包人(二者统称为“劳务发包人”)将其施工任务中的劳务作业交由法定资质的劳务企业(劳务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与专业分包相同之处有:

1、劳务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工程;

2、劳务承包人必须亲自完成分包工程;

3、劳务承包人就其施工内容对劳务发包人负责;

4、必须接受劳务发包人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区别之处有:

1、专业分包的内容是分步分项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表现为包工包料;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工程中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表现为包工不包料,俗称“清包”。

2、专业分包的发包人只能是总承包人,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务分包的发包人可以是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工程承包人,可能涉及四方当事人。

3、分包专业工程,除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总发包人同意;分包劳务作业无需总发包人同意。

4、专业分承包人不能再次分包,但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劳务承包人不能将劳务作业再次分包。

5、专业分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就专业工程对总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承包人仅就劳务作业对劳务发包人负责,对总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劳务分包是将部分或全部劳务作业交由他人完成的行为,形式上与转包非常相似,一方经常将劳务分包混淆为转包而请求法院确认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根据《解释》第七条“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该主张不能得以支持。

7、如何区分内部承包还是挂靠,转包,违法分包14

内部承包指的是一个项目的全部或一部分,由企业内某个部门或个人,承接设计,生产,或销售,自负盈亏。挂靠,一般是自己没有某项资质,挂靠到油滋滋的企业以获得资质共享,同时也要共享一部分利益。转包,是企业将自己承接的项目,转给其他企业实施,获取一定的分红。违法分包,指的是在项目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在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项目的整体或一部分,分包给他人的情况下,违反合同,私自分包项目整体或一部分的违约行为,或者虽没有合同约定,将项目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企业,也属于违法。

先说内部承包,这要求承包人与企业有劳动关系,且有内部承包协议;转包是指总包人或分包人将承包的工程再次承包给下家;违法分包就是总包人将不能分包的工程转包给下家;挂靠又叫借用资质。指借用有资质的人与发包人或总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与转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借用资质的人提前介入前面合同的洽谈,以及履行中被借用的人只收取管理费,不承担盈亏的风险。

8、建筑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如何区分

1、所谓转包是指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虽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包代管,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

2、所谓违法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或者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人,或者将工程分包后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

3、查处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核查六个方面内容:核实承包合同的主本是否变更或实际上已变更(合同的

甲、乙方互为监督人);检查现场管理人员的隶属关系,且与申报质量监督时一致;核查其行为(包括组织机构、工作协调、技术措施、方案、质量、安全责任等)的落实情况;核查其管理人员的实际到位情况;核查工程项目的原材料是否由承包人供应;核查用于工程施工的大型机具、设备、设施是否为总承包人所有。查清以上几点基本可以界定建筑工程的转包和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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